一、活動資訊
日期:2016年09月11日(日)
三、學 分
(一)醫師學分:中華民國美容醫學醫學會40分、行政院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員繼續教育積分(法規1.8分/專業)、台灣家庭醫學醫學會7學分、臺灣皮膚科醫學會6學分、美容醫學教育訓練聯合教育積分申請中,非本會會員者請出具醫師執照方可申請。
(二)中國醫師學分:中華醫學會醫學美學與美容學分會學分申請中,申請學分者請出具相關證明文件方可申請。
(三)護理人員學分: 護理人員繼續教育積分法規1.8分/專業6分,請出具護理師/士執照影本於報名表中方可申請。
四、交 通
本會為台灣高鐵企業會員,相關資訊請詳P.9大會交通圖。
五、退費辦法
因故不克參加要求退費者,請來信索取退費申請表,退費規則如下。
(一)會場各教室配有門禁人員,出入會場請一律配掛識別證確認身分始得進入。
(二)會場各教室進行授課時,請尊重講師智慧財產權,嚴禁針對演講內容進行錄音、錄影、攝影。